关注我们获得更多精彩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工人文化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更好突出公益性服务性
强化服务职工、服务基层功能
全国总工会印发
《全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指导标准(试行)》
从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保障5个维度
规范工人文化宫建设运营标准
“学习强会”推出《指导标准》全解
供各级工会干部学习、参考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动工会资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坚持公益性服务性方向推进职工服务阵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人文化宫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保障水平,推动工人文化宫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指导标准》是开展全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评价工作的基础指标,采取百分制计分,共分为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
建设标准(20分)
管理标准(20分)
运营标准(20分)
服务标准(20分)
保障标准(20分)
《指导标准》主要适用于有机构有编制的县以上工人文化宫。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工人体育场(馆)可参照《指导标准》执行。
各省级工会要依据《指导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产业的《实施标准》,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工人文化宫评价工作,发挥好标准化工人文化宫的引领作用。
《指导标准》由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完善。
来源:山东省总工会
上一篇:【劳动铸魂】2023年“十大最美劳动者”——李宽:岛城最美“逆行者”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