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青岛市总工会

当前访问量:

关于选派工会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

各区、市总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解决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工会组建难、规范难、履职难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会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挂职第一主席的实施意见》(鲁会〔2018〕56号)精神,市总工会决定,自2018年9月起,在全市选派工会干部挂职“两新”组织第一主席(以下简称第一主席),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选派对象及数额

  省总工会分配我市90名挂职第一主席名额。按照市、区市总工会干部、镇街专职工会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广泛参与的挂职原则,市总工会从市总系统选派15人,11个区市总工会选派75人挂职第一主席。另外省总工会派2名挂职人员,共计安排第一主席挂职单位92个。

  二、时间安排

  第一主席挂职时间为2年,原则上每月到挂职单位工作不少于8天,实行“三四”工作制,即每周三、周四到挂职企业上班,也可根据挂职单位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派出单位正常工作,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派出单位具体规定。力争经过两年的努力,第一主席挂职单位工会全部实现“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的“六有”目标。

  三、工作任务

  第一主席在挂职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指导建立和规范工会组织、实施建功立业、服务职工群众、建设新时代职工之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规范工会组织。挂职单位已有工会主席的,第一主席在挂职单位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没有工会主席或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第一主席要帮助挂职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依法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要依法开设独立的工会经费账户。

  (二)实施建功立业。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及劳动竞赛、“查保促”等活动。注重培育选树劳动模范、最美职工、职业道德模范等先模人物,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引领职工,促进企业发展。

  (三)服务职工群众。开展集体合同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以职工需求为导向,通过普惠服务和精准帮扶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建设新时代职工之家。开展“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活动,推行工会主席为职工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制定为职工办实事项目清单,明确具体内容和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进行评议。按照职工之家“八有”标准,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阵地,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面向职工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引导职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五)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推动沟通协商机制提质增效,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考核管理

  第一主席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挂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和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一)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日志(附件1)、月度总结、季度汇报、纪律考核等内容。第一主席每次到挂职单位工作时,须到派出单位领取并填写《第一主席挂职工作审批单》(附件2),作为每次到挂职单位的依据。日常考核由第一主席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具体实施。第一主席出勤率不足80%的,日常考核不得分。省、市总工会将不定期对第一主席工作情况进行电话调查、暗访抽查,调查、抽查结果作为第一主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年度考核。第一主席挂职期满一年后,对工作情况进行自评,由派出单位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全省工会干部挂职第一主席百分制考核表》(附件3、4)规定进行,考核结果报市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备案。

  (三)挂职期满考核。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利用2个月时间集中对第一主席进行挂职期满考核。挂职期满考核由派出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市总工会审核,报省总工会备案,考核情况,由市总工会进行通报。

  第一主席派驻前挂职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的,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一主席派驻前挂职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等次考核分数依次降低5分进行评定。挂职期满合格以上的可结束挂职;不合格的要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调整人选,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优秀干部继续挂职第一主席,直到考核合格以上为止。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全市工会干部挂职第一主席工作,由市总工会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委员会统筹领导,各区市总工会和镇、街总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落地。

  (二)提供经费保障。省总工会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为第一主席配备工作经费,市总工会也按每人每年1万元(含省总选派的2人)标准配备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会阵地建设,如规章制度标准化建设、职工驿站建设、文化墙、班组文体活动等;开展工会工作,如开展文体活动、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查保促”、合理化建议等。经费支出实行属地列支,由第一主席作预算申报,按有关规定报账,省、市总工会经审办监督使用。各选派单位工会对第一主席的服务保障要到位,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广泛宣传,做好辖区内“两新”组织与下派干部的对接工作,确保选派第一主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市总工会将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大力推动挂职第一主席的工作。各级工会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叫响工会工作的品牌。

  (四)切实加强管理。第一主席到挂职单位工作期间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挂职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就餐要按标准缴纳餐费,不得在挂职单位领取工资、福利以及报销配备工作经费所规定支出项目以外的费用,不能给挂职单位和当地工会增加负担。

  五、有关要求

  (一)划分第一主席工作小组。以区市总工会选派的第一主席为一个工作小组,由选派单位指定一个组长,负责与市总工会新时代职工之家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沟通联络。各组长要建立与组内成员的沟通交流机制,督促完成月度总结、季度汇报材料。月度总结、季度汇报材料要于下一月(季)度的第一周内,报市总工会新时代职工之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联络员由葛长春同志担任。

  (二)认真做好上岗前动员和培训。10月上旬召开全市挂职第一主席动员会,由11区市工会分管领导、组织(基层)部长、挂职单位负责人、挂职第一主席人员参加,并举办第一主席工会业务知识培训。10月10日,派出单位将挂职人员送到挂职企业岗位并开展工作。


                                                            

                                 

                                                                                                       青岛市总工会

                                                                                                            2018年9月25日


 



来源:未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19-06-15

上一篇:关于印发《青岛市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管理

下一篇:青岛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