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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

(2015年3月30日)

  为认真汲取2014年工会“查隐患、保安全、促发展”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经验,把这项工作作为我市工会的品牌工作长抓不懈,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和“平安青岛”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原则,切实履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监督检查职责,巩固发展全市工会“查保促”活动成果,着力在教育引导职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和高度自觉上下功夫,由“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的实现过程上花力气,在组织发动职工排查整治身边安全隐患上求实效,力争达到职工身边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的“三无”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持续宣传教育。各级工会组织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和企业行政,采取日常时间与重点阶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职工群众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尤其要从强化职工的安全行为入手,引导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充分发挥职工在一线、在岗位的优势,在实践中重规程、查隐患、保安全、促发展。

  2.加强对工会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工会要把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业务常识和组织发动职工排查治理隐患的方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有组织、有计划、经常性地对工会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市总、各区(市)总工会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期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监督检查员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授课,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3.加强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举办安全卫生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答卷、安全漫画展、“安全健康伴我行”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有力促进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三、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1.持续开展组织职工排查身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作。各级工会要把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成工会的品牌工程。要与工会各项重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作为劳动竞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平时工作调研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同时,把每年6月份定为全市工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集中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排查治理职工身边安全隐患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职代会保安全”、“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一法三卡”等行之有效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组织职工彻查身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2.积极监督整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各级工会根据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程度建立信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作用点的名称、地点、可能伤害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整改措施、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等。班组、车间、企业工会对职工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必须逐一建立档案,对能在短时间内由职工个人或企业自身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企业工会要会同企业内设的安全监管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工会要督促企业行政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落实应急措施、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整治方案,限期整改。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要及时向市或区(市)安监部门通报,由安监部门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治必须实行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监控措施落实“五到位”。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和共青团青岛市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的意见》,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作为持续开展发动组织职工排查治理身边安全隐患工作的有效抓手和重要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活动,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创建合力,并结合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和评审标准,充实创建内容,创新创建方式,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命名标准化班组,确保创建工作开展得深入扎实富有成效。

  四、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机制

  1、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广泛开展12350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发动职工对隐瞒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事件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实和提供有效线索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2.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机制。各级工会要将“查保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分片包干,各级干部包靠企业督查的责任机制,以便掌握情况、分析问题、促进工作开展。

  3.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制度。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要与工会评先树优工作挂钩,纳入对下级工会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级“工人先锋号”和“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推荐评选的重要条件。

  4、加大对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工会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安排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安全事故处理,奖励举报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职工。

  附件:1、市、各区(市)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

  2、2015年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内容

  (此件发至各区、市总工会和安全监管局,各市直工会)

  市总工会联系人:宋其富,联系电话:83092312

  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韩 强,联系电话:85913582 


附件下载:青岛市总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意见20153

来源:未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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